汽车排放污染及其欧洲排放标准


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(碳氢化合物)、NOx(氮氧合物)、CO(一氧化碳)、PM(微粒)等,它们主要通过汽车排气管排放,将近45%的HC和极小数的其它污染物质则由曲轴箱和燃油系统排放。

在上述汽车排放污染物中,CO是燃油不完全燃烧的产物,对人的健康危害较大。HC主要是燃油蒸发及不完全燃烧的产物,由200多种不同的成份构成,含有致癌物质。NOx是在燃烧室高温高压条件下,由氮和氧化合而成,排放到大气后变成NO2(二氧化碳),其毒性很强,对人及植物生长均有不良影响,是形成酸雨及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物质之一。PM主要成份是碳烟,上面附有大量化学物质,包含致癌物质,吸入人体后会在肺部长期停留。

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,汽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会日益严重,因此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先后制定了限制汽车废气排放的限量值,其中欧盟组织(EU)制定的欧洲标准是一项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执行的参照标准。

欧洲商用汽车废气排放标准(仅供参考)

标准类别 欧洲Ⅰ号标准 欧洲Ⅱ号标准 欧洲Ⅲ号标准 欧洲Ⅳ号标准
实施时间 1995年底前 1995年-2000年 2000年-2005年 2005年底起
HC(%) 1.1 1.1 0.66 0.46
CO(%) 4.5 4 2.1 1.5
NOx(%) 8 7 5 3.5
PM(%) 0.36 0.15 0.1 0.02

欧洲柴油汽车废气排放标准(仅供参考)

标准类别 欧洲Ⅰ号标准 欧洲Ⅱ号标准 欧洲Ⅲ号标准 欧洲Ⅳ号标准
实施时间 1995年底前 1995年-2000年 2000年-2005年 2005年底起
HC+NOx(%) 1.36 0.9 0.56 0.3
CO(%) 2.72 1.0 0.64 0.5
PM(%) 0.196 0.1 0.05 0.0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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